斜切锯厂家
免费服务热线

Free service

hotline

010-00000000
斜切锯厂家
热门搜索:
行业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 > 行业资讯

中国近代机制币概述_[#第一枪]

发布时间:2021-06-07 14:02:59 阅读: 来源:斜切锯厂家

机制币,顾名思义是指机器打制的钱币,钱币界俗称之谓“硬币”。硬币之名是和纸币相对而言的,在中国,硬币主要指的是近现代机器打制的金属钱币,包括金币、银币、铜币,以及镍币、铝币、锑币、镁币、鑞币(铅币)等。

袁像共和十文开国纪念铜币 直径28.6毫米

唐继尧金币

福建漳州军饷银饼

在钱币学里,钱币的主体应该是国家或地区正式发行的货币,包括主币和辅币。同时,还有货币文化的衍生物。中国的货币文化衍生物,在古钱中称为“压胜钱”,在机制币中称为“纪念章”。“币”和“章”最直观的区别是:币是货币,置有面值;章不是货币,不行使货币的职能,所以不置面值。中国的机制币收藏者,一般不太注重币和章在职能上的区别,他们更关注的是文化含素,是现在的存世量,以及它们的文物价值和经济价值。

清代机制币

1.中国早期银元

明末清初,西方银元不断流入中国,并在中国民间参与市场流通,道光十六年(1836)清政府正式承认外国银元在华流通的事实,同时又规定“嗣后行使洋钱,必以成色分两为凭,不得计数定价”(《清宣宗实录》卷288),实际上仍把外国银元视作银两使用。所以现在遗存的早期外国银元,多经银号验明成色,打有代表银号验证之后的戳记。

中国最早的自制银元是西藏的薄片银币。西藏早有用银的习俗,曾经使用过尼泊尔银币,后经清政府批准,于乾隆五十六年(1791)开始自制银币,当地称“久松西阿”(意即藏历13绕回第45年),面值规格仿尼泊尔银币,正反面分别制有汉文和藏文“乾隆宝藏”字样,周边记年。乾隆五十八年新制的银币,分为三等,分别重一钱五分、一钱和五分。后来嘉庆、道光,以及宣统年间,也都制造过宝藏银币。此外,西藏地方政府还制造过“甘丹颇章”、“格桑章噶”等银币。

清道光、咸丰、同治年间(约1837-1866年之间),福建、台湾地区曾先后发行过六种军饷银币,即:道光年铸台湾寿星银饼、漳州军饷银饼、双如意银饼、笔宝银饼、同治元年嘉义寿星银饼、“谨慎”军饷银饼。这六种银币的重量分别有七钱二分、六钱八分等,不尽一致,“谨慎”军饷银饼还分有大小两等;币面除文字外,图案分别有寿星像、如意、聚宝盆、双笔和花押等。

咸丰六年(1856),上海发行了仿制银元“上海银饼”,分别由王永盛、郁森盛、经正记三家沙船商号制造。其中王永盛只有重一两的银饼, 郁森盛、经正记分别制有重一两和五钱的大小两等。银饼的正背面均分别制有十六字铭文,正面为“咸丰六年上海县号商XXX足纹银饼”,背为“朱源裕监倾曹平实重一两银匠XX造”。

光绪十年(1884),吉林机器局开制吉林厂平银元,分有一两、七钱、半两、三钱、一钱五亇面值。正面制有“光绪十年吉林机器官局监制”字样,两侧有龙纹,背面纪值。这是中国机制币中最早出现的龙纹,但发行量很小,并未取得成功。

早期的银元,既没有统一的名称,也没有规范的标准,制造技术落后,设备原始,主要靠人力手工操作,生产效力低下,所以发行数量不多,遗存至今者更少。但它们是中国近代机制币的始作俑者,无论从钱币历史的研究,钱币打制技术的考证,和钱币制作的时代特征等各个方面来看,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文物价值。

2.清代银元的正式发行

标志中国近代机制币正式发行的是广东龙洋。光绪十五年(1889),时任两广总督的张之洞在广东试制七钱三分银元,并有辅币四种,重分别为三钱六分五厘、一钱四分六厘、七分三厘、三分六厘五。后据汇丰银行意见,随即又改制为七钱二分银元,辅币四种的重量亦相应递减。试制币正面中间列“光绪元宝”四字,周围环列英文省名和记重文字,背面中间为蟠龙图案, 周围环列汉文省名和记重文字。后清政府批准制七钱二分银元系列,并将英文移至背面,主币为一元,辅币分别为五角、二角、一角、五分,正式制造发行。因此,钱币界称英文在正面的试制币分别为“七三反版”“七二反版”。又统称广东发行的这套系列币为“广东龙洋”。

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后,于光绪二十年(1894),又在武汉发行湖北龙洋。从此各省相继仿效,蔚然成风。先后制行龙洋的有江南、北洋、浙江、安徽、奉天、吉林、湖南、福建、四川、云南等地。

光绪二十二年(1896),北洋机器局首先采用银元的面值以“元”“角”来表示,壹元以下辅币有五角、二角、一角、半角四等。银辅币又称“银角”“小洋”或“银毫”。

因为各地制度不一,所制的龙洋成色、重量各有不同,省际之间无法通用。光绪二十五年(1899),清政府以此为由,曾令各省银元归并广东和湖北两省制造。但政令不通,不久有些省局又重新恢复制造。

光绪二十九年(1903),户部在天津筹建制造银钱总厂,于三十一年建成,改名为“造币总厂”,同其他厂局并存。同年七月,清政府拟订了《整顿圜法章程》十条,其中提出银币专由造币总厂制造,保留南洋(江南)、北洋、广东、湖北四局为分厂。

在制造龙洋的同时,对于货币单位的“两元之争”没有结束。有人主张银元重一两,有人则主张重七钱二分,即以元为单位。在此期间,天津造币总厂曾试制过币面标明光绪二十九年的户部光绪元宝样币,面值有一两、五钱、二钱、一钱、五分五等。张之洞也在湖北开制了光绪三十年湖北省造大清银币,重库平一两,背为双龙戏珠图,并有少量进入市场流通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天津造币总厂又试制一套户部丙午中字大清银币,面值有一两、五钱、二钱、一钱四等;光绪三十三年又试制丁未大清银币,面值有一元、五角、二角、一角四等。户部所制的这几套银币,制作都极精美,有标准币之意,但都未正式发行。

光绪三十四年(1908),天津造币总厂制造光绪元宝银币一套,币面分别计重为库平七钱二分、一钱四分四厘、七分二厘三,但实际上当作一元、二角、一角流通。这是光绪年间清中央政府唯一正式发行的一套银元。

宣统元年(1909),有些省开始制造宣统元宝龙洋。宣统二年度支部颁布《币制则例》,规定国币单位为圆,主币重库平七钱二分,辅币有银、镍、铜币,规定银辅币有五角、二角五分和一角三等。造币总厂根据规定,于宣统二年试制以圆为单位的大清银币一套。宣统三年又重新制模,试制大清银币,主币的蟠龙图案,有长须、短须等多种不同的版式。这一套币也分有四等面值,只是把二角五分的改为二角。宣统二年制造的五角和三年制造的二角、一角币曾投入过流通。

清代银元基本是由各省各地自主制造和发行,一直到宣统二年颁布《币制则例》,才有统一币制的行动,但为时已晚,实际上币制没有统一,清政府己经覆灭。

这个时期除制造龙洋之外,部分地区也制造过一些其他形式的银币。如四川于光绪二十八年(1902)起,曾仿效印度卢比式样,制造人像(俗传为光绪像)银元,有重库平三钱二分、一钱六分和八分三种,行使于西藏、西康等地区,俗称“藏元”或“四川卢比”。

3.清代的金元

20世纪初,有人主张实行金本位制,所以光绪三十二年(1906年),造币总厂曾试制了少量的丙午年造大清金币,重库平一两,有光边与齿边两种;次年又试制丁未年造库平一两大清金币。这两种金币制造精美,但分量过重,并不适宜流通。此外,光绪三十三年,新疆迪化机器局制造过饷金二钱、饷金一钱,有短时期行用。西藏在罗堆金币厂也制造过金币“色章果木”,合藏银20两。

4.清代的铜元

铜元是在清末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。 光绪二十六年(1900年),两广总督李鸿章奏准在广东开制铜元。铜元开始是作为银元的辅币,对银元作价的。广东初制的铜元,币面书有“光绪元宝”四字,中间没有方孔而为满文“宝广”,上环书“广东省造”,下环书“每百枚换一元”;背面是飞龙图案,书英文“广东、一分”;每枚重二钱。但此制不合民间的习俗,后来将“一分”改为“十文”;将“每百枚换一元”改为“每元当制钱十文”,即把铜元改为对制钱作价。这就形成了光绪元宝铜元的基本格式。

铜元的初制阶段,成色稳定,外形美观,制作整齐、精巧,又弥补了制钱的不足,顺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趋势,受到人民的欢迎。广东开制光绪元宝铜元成功之后,清廷于光绪二十七年谕令沿江沿海各省仿造。到光绪三十一年(1905)五月,已有十七省开制,设局多至二十处,几乎遍及全国。

清末铜元的面额分有二十文、十文、五文、二文和一文。四川试制过光绪元宝三十文铜元,是例外。社会上主要通行的是当十铜元,即所谓“单铜元”,当二十的也比较多,即所谓“双铜元”;而当五以下的很少。光绪元宝铜元版式变化极多,不仅各省之间不同,即使是本省的,变化也多,面值文字表述多样,龙纹图案,花纹形态,文字大小、位置,有无星点,星点多少、大小等,版式不胜枚举。

由于光绪元宝铜元大量制行,严重的供过于求,铜元泛滥贬值。清政府为了维护信誉,于光绪三十一年五月,在天津设立户部造币总厂开机试制“大清铜币”,面值分为当制钱二十文、十文、五文、二文四等。同时,又颁布了《整顿圜法章程》十条,停止制造光绪元宝铜元。並对铜元的成色、重量;流通数量及禁止倾销牟利等做出了具体规定。户部大清铜币十文铜元,币面珠圈内书“大清铜币”四字,上为满文“光绪年造”,满文的两旁是干支纪年,左右两侧书“户部”,下书“当制钱十文”;背面中间珠圈内为大清龙图案,上横书“光绪年造”,下环以英文“大清帝国铜元”。宣统年间继续制造,只是把“光绪年造”改为“宣统年造”。

各省所制铜元,由户部统一颁发祖模,只在币面中央加一个或两个小字代表省或地区之名,计有湖南(湘)、江西(赣)、湖北(鄂)、河南(汴)、直隶(直)、江苏(苏)、安徽(皖)、福建(闽)、广东(粤)、四川(川)、云南(云、滇、川滇)、浙江(浙)、奉天(奉)、江南(宁)、吉林(吉)、山东(东)、清江(淮)等。

“大清铜币”也以当十铜元流通最广,二十文的次之。《整顿圜法章程》虽规定各种铜元的制造成数,但是实际上五文、二文铜元的制造极少,而一文铜元,只有广东、湖北、直隶等省制造过。所以光绪三十四年(1908),由度支部造币总厂统一制造了一文铜元,币面中间珠圈内书一“总”字,代表造币总厂,上书“光绪”,下书“一文”,左右“戊申”纪年;背面为龙纹。以后分发给各省的钢模中,中间无“总”字,而由各省加刻省名。然而正式制行一文铜元的省分,仅有江南(宁)、直隶(直)等省,湖北(鄂)、河南(汴)、四川(川)、福建(闽)等省只做了试样。

此外,新疆制行的铜元,正面中央珠圈内书“宣统元宝”,上横书“新疆通用”,下横书“当红钱十文”;背面为维吾尔文及龙纹。新疆铜元版式很多,并对红钱作价。西藏的机制铜元,图案为狮子等,币面文字多为藏文,品种也很复杂。有正面书“宣统宝藏”的,大小两种,分别为一分和半分,背面制有龙纹。

民国机制币

1.民国银元

民国时期的银元可以分为三类:

一是政府发行的银元。北洋政府建立后,于民国三年(1914)2月8日颁布《国币条例》,规定:“国币之铸发权,专属于政府”。、还规定国币单位为圆,一元银币重库平七钱二分。开始制造袁世凯头像银元,俗称“袁头币”、“大头”。袁头币先后由造币总厂和南京、武昌、杭州、成都、奉天、安徽、云南等造币分厂大量制造,很快通行全国。並逐步取消了旧有的龙洋和在华外国银元的行市。

《国币条例》规定辅币有银、镍、铜币,银辅币有半元、二角、一角三等。由于辅币制造有利可图,造币厂为追求利益,大量生产,甚至自行招商推销,至使银角对银元的兑价由市场决定,没有真正起到辅币的作用。

在袁头币制行之前,南京临时政府曾在1912年于南京造币分厂制造币面为孙中山像的中华民国开国纪念币。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,停止制造袁头币,用孙中山像开国纪念币的旧模略加改动制造新币,大量制行,“孙像币”成了当时与袁像币共同流通的主要币种,但只见一元的一种面值,却有多种版式。

民国十七年(1928)6月,通过了《废两用元案》、《国币条例草案》和《造币厂条例草案》等有关议案。重申“国币之铸发权,专属于政府”,决定先以现行国币统一通货,确定1929年7月1日为实行废两改元的日期。为制造新银元作准备,当时曾请美国、英国、日本、意大利、奥地利等五国分别试制孙中山像银元,以供选用。银元正面都有“中华民国十八年”字样,背面为三桅帆船和“壹元”二字,每种版式的人像及水波纹等细微处各有区别,但均未正式发行。

1929年11月,制定了《中国逐渐采行金本位币制法草案》。并曾经于1932年试制过金本位样币,正面为孙中山侧面像和 “民国二十一年”字样,背面为太阳、双桅帆船和三只水鸟图案,并有“金本位币一元”字样。银辅币有半元、二毫、一毫三种,图案与一元币相同,只是相应调整面值和重量。但这套金本位币也只是停留在试样阶段,并未正式发行。

1932年下半年,废两改元的条件基本成熟,政府组成废两改元委员会。并由中央造币厂制造了民国二十一年孙中山像银元,只有一元一种币值。制模改自金本位币,背面文字仅保留了面值“一元”两字,把原先帆船下方的三只鸟移至帆船上方,俗称“三鸟币”。曾有少量流入社会,因图案不妥,不久即收回。

1933年3月8日,国民政府颁布《银本位币铸造条例》。条例规定银本位币定名为“元”,专由中央造币厂制造。根据条例规定开制银元,此为放弃金本位币制计划后的定型国币,大量发行流通。币面图案由“三鸟币”改制而成,但除去了太阳和三鸟,只留下双帆船,故俗称“船洋”。

《银本位币铸造条例》对辅币未作规定,民国年间制造的银角成色一般比清末制造的更底,贬值也更为严重。广东和广西的银币流通,长期以银毫为主,形成了所谓“小洋本位”,广东双毫成色最高为七成,低的在五成以下。不同年份的双毫有不同的市价。

民国二十四年(1935)11月3日,财政部发表《实行法币布告》,规定自次日起以中央、中国、交通三银行(两个月后又加上中国农民银行)的钞票为法币,禁止银元流通。法币政策的实行标志着银本位制的废除。

法币政策实行以后,中央造币厂曾于1936年制造过一元和中元的船洋,这种船洋的重量比原来的约减轻一半,实际上没有再进入流通市场,成为民国银元的尾声。

二是地方发行的银元。民国初期,政权实际没有真正统一,地方政府有的仍在延用旧模继续制造龙洋;有的自主开模打制新银元,图案形式各不相同。如:民国元年军政府接收四川造币厂,制造大“汉”字四川银币,有一元、五角、二角、一角四等面值,币面标明中华民国元年,后逐年制造,大量流通于四川。

颁布《国币条例》以后,地方制币的情况亦未杜绝。如1916年护国运动暴发,云南造币厂制有唐继尧正面和侧面像银币各一种,币面书明重为库平三钱六分;后又制造云南省造双旗银元,有半元与二角两种,半元的生产量很大,成色越制越差。周西成执政贵州时,于1928年为庆祝公路通车,制造了七钱二分重的汽车银元,成色不高,但币上的汽车图案甚有新意,而汽车下的青草组成“西成”两字,也甚别致;解放前夕,贵州还制有竹枝银元等。民国期间,新疆制造的银元品种、数量都很多,如民国元年的饷银一两、五钱;民国六年、七年迪化银元局造的一两银元等。西藏也制造了很多不同品种的银元,地方特色更强,币面没有汉文。其他大量制造银元的省份有广东、福建、广西、浙江等,但这些省份以制造银辅币为主,市面流通的也主要是银角,成色多数不佳。

三是共产党领导的苏区政权发行的银元。

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鄂豫皖省苏维埃政府、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和中央苏区等根据地,在1932年至1934年间,也制造过银元,面值一元的币面有制造部门、年份及“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”等字样,图案主要是地球及交叉的镰刀锤子。由于当时的设备条件有限,银元打制的数量不多,制作粗糙,币面字迹一般较模糊,图案的细微处也多有不同的版式。二角银元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制造,分有1932、1933年两种。

2.民国金元

清末和民国时期,曾有人提出实行金本位制的意见,但都只是停留在讨论和试制金币阶段。除少数地方性金币外,很少投入市场流通。

民国成立之初,南京造币厂制造了开国纪念金币,面为孙中山像,背为铁血十八星旗与五色旗相交图。民国三年试制过袁世凯像金币。民国五年,袁世凯称帝,改元洪宪,仅 83天,但已制成“中华民国洪宪纪元拾元”金币。民国八年财政部考虑实行金本位制,天津造币厂打制了袁像贰拾元、拾元金币两种,有少量进入市场流通。民国十五年张宗昌任山东都督,试制过山东贰拾元、拾元金币两种,币背使用龙凤图案。

此外,也有用生产银币、银章的钢模来打制金质的“样币”、“样章”,其数量当然很少。如四川卢比,孙中山开国纪念币,袁世凯侧像、半侧像币,共和纪念币,飞龙纪念章,徐世昌仁寿同登纪念币、章,曹锟文装、武装纪念章,段祺瑞纪念币,张作霖纪念币,褚玉朴纪念章,龙凤纪念币,湖南省宪成立纪念币,等等。

民国时期,云南是金币流通使用较多的地区。制有:唐继尧像拥护共和纪念金币,有当银币十元和当银币五元两种,又有在背图的飘带下,当十元的加制“1”字,当五元的加制“2”字。这些币所见者多有明显的流通痕迹。还有当银币十元、五元的光背金币;“滇”字金币等。

民国三十八年(1949)纸币崩溃,国民政府准备发行金币以图挽回局面。至今还可以见到几种样币,如五钱、二钱五分;二十元、十元等金币的铜样,但均未正式打制。

3.民国铜元

民国时期的铜元也可以分为三类:

一是政府发行的铜元。民国初年整顿币制,对辅币作了具体说明。民国元年(1912年)三月,即令制大总统肖像纪念铜币,并分令各省造币厂“照式鼓铸”。天津造币厂根据指令,制造了袁像共和十文铜元开国纪念币,面为袁世凯戎装半身像,背书“中华民国、共和纪念、十文”,配以嘉禾图案。此后湖北、安徽等省也相继制造,正面为“五色国旗”相交“十八星军旗”,上书“中华民国”,下书“开国纪念币”,背面外圈书英文“中华民国、十文”,中间嘉禾图案配以面值“十文”;字体、花纹、珠圈等,多有不同版别。同时还试制过当二十文和五文的铜元,但未正式发行。

民国三年公布的《国币条例》,对铜元种类、重量、成色作了详细规定。民国五年,制造了二分、一分、五厘三种面值的嘉禾圆孔铜辅币:币面书“中华民国五年”及对银元作价的比值,背面为方袱嘉禾图。其中二分的未正式流通使用。

民国十六年(1927)国民政府建都南京,次年通过的《国币条例草案》,确定铜辅币有一分和半分两种。民国二十二年,废两改元,三月,中央造币厂开工,又制行了嘉禾圆孔铜辅币,有二分、一分两种面值,币面上方为“中华民国二十二年”。

民国二十四年十一月实行法币政策,禁止银元和旧铜元的流通,民国二十五年(1936)一月,颁布《辅币条例》,规定辅币有镍币和铜币两种,铜币以分为单位,作为法币的辅币,结束了以制钱为单位的辅币制度,使混乱了数十年的币制逐渐趋于统一。据此民国二十五年制造了一分、半分铜辅币,正面中间为古布币图案,两侧为“壹分”或“半分”的面值;背为国民党党徽及制造年份;次年继续制一分铜元,图案未变,只改年号。另天津造币厂亦仿制过古布铜元,其中少量试制品上添制有“平”字、“京”字。

民国二十六年(1937)日本侵华,中央造币厂内迁重庆。民国二十七年、二十八年的一分古布铜辅币,改由重庆中央造币厂等西南地区造币厂制造。在民国二十八年一分铜辅币中,少量古布图案下书有“桂”字,当为广西制造。民国二十九年重庆中央造币厂根据修正的《辅币条例》规定,制造二分、一分两等面值的铜辅币,图案同前,面值简书为“二分”、“一分”。民国三十年续制铜元,仅见面值二分的一种。

民国三十七年(1948),国民政府发行金圆券。金圆券的最小面值辅币为“一分”铜元,由恢复生产的上海中央造币厂制造。图案沿用古布、党徽图,写明“中华民国三十七年”。

二是地方发行的铜元。民国初期,军阀割据,各自为政,制造铜元的混乱程度比清末更甚。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,江西即试制“辛亥大汉铜币”。此为辛亥革命时期全国最早反映革命政权建立的机制币。翌年(民国元年),又制“壬子大汉铜币”,只是改了年份及背面十八星图;不久又制“江西铜币”,江西省所制铜元总量不多,后来部分铜元由江苏代制。

广东在民国元年制行“壹仙铜币”,正面外圈书“中华民国元年、广东省造”,背为大“1”字,环以英文。民国三年、四年、五年、七年继续制造,只是改制了年号;民国七年还制有“贰仙铜币”,发行也不多。

广西的流通铜元长期依靠广东,直至民国八年才仿效广东一仙,制行了广西一仙铜币。

福建在民国初期制行了“中华元宝”铜元,正面外圈书“福建铜币厂造、每枚当钱十文”,背面为国民党党旗、五色国旗和十八星军旗三旗交叉图案。

山西于民国七年成立山西铜元局,制有二十文、十文两种面值的铜元,山西的铜元大多未标明制造省名,而是以“中华铜币”代之,面为交叉双旗图案,在北方流通甚广。

河南初铸的十文铜元,外圈书“中华民国、河南省造”,中间直书“十文”两字,配以嘉禾图案,背为两面交叉的五色旗图案,后来逐渐制行大面值铜元,面值分有十文、二十文、五十文、一百文、二百文,甚至还试制过五百文铜元。

甘肃铜元起步较晚,先是仿制湖南、山西等地的铜元,用翻砂法铸成,故称为“沙版”,制作粗糙;所制铜元数量不多,品种却不少,如“中华民国”背“十文”,“孔造五文”,“孔辅”,面值有一百文、八十文、四十文三等;民国十七年又制“孙中山像”铜元。因原本制造不多,故遗存至今者更少。

四川是制行铜元的大省之一,民国期间制造的数量和版式极多,四川军政府“汉”字铜元,面值有一百文、五十文、二十文、十文、五文,各有纪年不同;还有用翻砂法铸成的“沙版”,其中标有“都”字的,是成都所制。另有四川造币厂造双旗铜元,面值二百文;有中心“川”字嘉禾铜元,面值有二百文、一百文、十文。四川铜元不仅面值大,且有大量的私制币。四川还试制过党徽铜元,有二分、一分两等面值,但没有正式发行。

湖南于民国初年恢复制造铜元,初制为当十币,面书“湖南铜元”,外圈书“中华民国、当十”,背为十八星图,不久改制双旗嘉禾铜元,有二十文、十文两等面值,二十文的币面外圈书“湖南省造、当制钱二十文”,十文的未标明省分,仅书“中华民国、当十铜元”,版式极多;民国五年(1916),袁世凯称帝,湖南省制洪宪开国纪念币,是纪念袁世凯称帝的唯一的一种铜元;民国十一年(1922),为纪念湖南省宪法成立,又制有“湖南省宪成立纪念”铜元,面值为“当廿”和“当十”两种。

云南在民国初期利用清代旧模继续制造铜元,后为纪念唐继尧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,制有纪念铜元;至民国二十一年(1932),又制有五仙、二仙、一仙三等面值的铜元,数量都不多。

陕西没有官方设厂造币的记载,但民国期间铸有二分、一分两等面值的铜元,制作粗劣,版式繁多,或为外省代铸。

民国十八年(1929),东三省制造一分铜元,初出试制币币值为大写“壹分”,实际生产时币值改书为“一分”。

民国三十八年(1949),在西部地区的国民党残部为解决军费开支,在原绥远省银行发行地方货币,其中有五分、一分两种铜辅币,面为白塔图案。

贵州省一直使用外省流入的铜元,直至1949年7月由贵州省银行发行了当银元半分的铜元,成为民国时期大陆发行的最后一种铜元。

三是共产党领导的苏区政权发行的铜元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在1931至1934年间先后发行了苏维埃货币,其中制造铜元的有中央苏区、皖西北苏区、湘鄂西苏区(发行量很少)及川陕苏区等。

中央苏区发行有五分、一分两种面值的铜元,于1932年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发行,五分币币面中央为中国地图,上为镰刀锤子图案,外圈书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”、“每贰拾枚当国币一元”,背面中间横书“五分”,上有小五角星,下为嘉禾图。一分币面书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”,正中有“1”字及镰刀锤子图案;背面中间直书“一分”,图案同五分币。

皖西北苏区制有五十文、二十文的铜元,发行时间为1931至1932年间,铜元币面上书“皖西北苏维埃造”,中间有一大五角星,星两测为嘉禾图,星内制有面值;背面中间圈内有地球、镰刀、斧头图案,外圈书“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呵”。

综上所述,可以知道,中国近代机制币中,既有政府发行,在全国范围内流通使用的货币;也有地方发行,在某一地区流通使用的货币。还有不少是只打制了样币或少量的试制币,并未正式发行;有的只有少量流入市场,随既便收回或停止发行。它们是中国近代机制币发行历史的真实记录,在中国货币史上都占有一席之地,在中国的钱币学研究中,都是重要的实物资料,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文物价值。

台签批发

雨衣

二手切纸机